婚姻同居类别
移民的途径有多种,其中以同居婚姻为理由申请是最直接、最简单和高效的方法,它以申请人与其担保人之间最亲密的关系(即同居和婚姻关系)为申请条 件。这种方式看起来简单,但其中的法律条文、条款还是比较复杂的,而且由于这是一个简单直接的捷径,容易被某些人利用这一方式以达到获得永居的目的,故有 移民部门在审批此类签证时相当严格和慎重。所以,这一被认为是最简单的申请方法,换言之又是最难的。
如何准备一份材料充实、详尽的申请,以便评审官员能相信申请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关系是真实持久的,这是很关键的一步。同时也要求对现时政策条文有充分的了解,对文件的处理有高超的技巧和丰富的经验。
1996年12月份澳移民局设立了一种新的两年临时居留签证。所有申请人在申请永久居留签证时必须同时申请临时居留签证,除非其配偶关系已存在很 久。申请人首先以临时居留签证的法规来接受审理。一旦签证被批准,申请人便可前来澳洲。在澳洲住满两年后,申请人才能申请永久居留签证。这意味着,如两年 内配偶关系破裂,持有临时居留签证者将无法取得永久居留权(除非其破裂原因属法规中的例外)。
对于临时居留签证,申请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 由澳洲公民、永久居民及合格的新西兰公民为其担保,担保人至少18岁以上。
* 与其担保人结婚,属合法且真实持久的关系,打算到澳洲后继续此关系。
* 申请打算与其担保人结婚,且结婚后在申请获批准时,双方仍保持真实及持续的关系。
或:
*与其同居人有真实及持续的关系。
*居住在一起或暂时性分居。
那么,对于担保人还有哪些限制呢?
担保人同时要符合另一条件,就是五年之内不可以有两次成功的配偶担保。另外,如果担保人以前是通过婚姻关系被他人担保而获得澳洲永久居留权的,新条文限制这类人五年内不可以担保其新配偶。
只有当申请在符合了上述全部要求时,申请人才会获得两年临居签证。在两年临居期间申请人可以工作。两年后如双方仍生活在一起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可获永居签证。
申请人申请永居签证须具备的条件:
* 持续性地得到担保人的担保。
*持有配偶临时居留签证。
*仍与配偶住在一起并且具有真实及持续的关系。
* 除非他们与其担保人有较长期的关系,否则要至少于两年前已申请临时居留签证。
*或持有配偶临时居留签证,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如家庭暴力等)他们的关系已经终止。
担保人条件:
担保人必须是法律接受的担保人,并且至少在18岁以上,如果需要,还必须提供经济担保。